平谷区大华山镇麻子峪村近半村民反映村书记违法违纪
我们是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麻子峪村村民,现再次举报麻子峪村党支部书记叶春华长期不顾党纪国法把持基层政权,霸占村集体资源,损害集体财产,蚕食村民利益,长期欺上瞒下套取政府补贴
,把麻子峪村当成自己牟利的工具,特此举报。
叶春华,男,中共党员,1954年出生,一直担任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麻子峪村党支部书记,自1988年—至今。
举报其违法违纪行为如下:
一、假公济私,滥用职权,为其亲朋好友骗取国家低保,盘剥低保户
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是我村支部书记叶春华却将国家低收入补贴作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的手段,低收入工作中 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将低收入补贴给予不够条件的人,例如我村叶某某,叶某某在我村承包土地收入,在村里有公示的专摊收入就1万3千元,其妻子也在外打工,儿子也已参加工作,本人也于18年底在区环保部门工 作有5险1金,该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远远高于低保标准。叶春华曾长期盘剥低保户张景春为其做工,请组织核查。
叶春华在麻子峪村支部书记岗位“深耕”长达32年之久,麻子峪村已成为叶春华名副其实的“自留地”,在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中,发展对象必须有利于叶春华本人,如若不然就不能成为发展对象,组织生 活有名无实。叶春华先后为叶海明(叶春华儿子)、孙振宇李忆兰夫妇(叶春华外甥及外甥媳妇儿)、王晓辉(叶海明指定)发展为党员,使得村党支部彻底成为叶春华的“家族党支部”,打击持不同意见者尹长瑞, 组织生活形同虚设,民主决策也成了“一言堂”,把持控制基层政权,便于叶春华及其家族成员贪污敛财,横行乡里、欺压群众,请组织核查。
二、贪赃枉法,贪污麻子峪村绿化美化环境拨款
2013-2014年间,北京市平谷区为绿化美化全区环境,先后2次向麻子峪村拨付共计20万元绿化美化资金,可全村40余户村民只收到约3万多元补贴,其余均被叶春华贪污侵占。且在3万多元补贴款中 ,叶春华利用职务之便,除领取了个人实际5亩地补贴款外,还冒领了4亩多地共计约1000元补贴款。另冒领的4亩地款是由5名村民实地测量确认,并叶春华自己承认了冒领行为。
三、与承包商勾结,侵占毁坏集体林地荒山建设违建,收受承包商贿赂,贪污土地承包款
(1)2016年,叶春华将涉及22户村民承包地及大片集体林地荒山承包给北京山水恋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注明100亩,可实际该公司占用、得取土地远远多余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数目。在对外承 包林地过程中,采取了未将土地承包方案,合同进行全体村民公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2)山水恋情旅游开发开发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6月12日,经查关于此次土体承包给该公司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村民代表会议是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也就是召开会议时,该公司还不存在,且 此会议纪要所有签字人员,每人发放500元签字费,发放人村委委员张连仲,存在会议纪以金钱为利诱掩盖其以非法目的行为,也说明了叶春华与该公司私下达成协议、暗箱操作之嫌,请组织核查其违规操作行为。
(3)土地承包合同中明确给予村集体45万元,该笔款项到账后,即被叶春华私自贪污挪用,村集体账户已没有该承包所得45万账款,希望组织对此笔款项去向进行核查,并向全体村民公示该村集体 应得此45万元款项情况。
(4)经本村村民强烈要求公开合同细节和调查,叶春华本人承认除合同约定之外45万元(有录音证据),还与北京山水恋情旅游开发公司达成了共计30万元私下协议,为什么除合同外存有私下协议 存?叶春华存在收取好处费30万元之嫌,请组织核查。此外,该公司在承包土地后,违法毁坏林木,在山坡林地上违法构造了围墙、大门等建筑。毁林违建有录音和照片为证,村民3次向上级反映叶春华给出3个截然 不同的结果。
四、滥用职权,违法倒卖北京户口,侵占集体土地违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谋取私利
(1)叶春华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欺骗公安机关,为山西户籍曹剑锋、曹孟奇等2人获取了麻子峪村村民户口(北京户籍),这些人均与麻子峪村民无任何亲属关系,可以说毫无想干和瓜葛的人。 村民就这些人如何获得本村村民身份提出了质疑,叶春华回应称每个户口收取了5000元管理费共计1万元,也就是说只用1万元,此2人就获得了北京市户籍。何为管理费,为什么收取管理费,北京市户政管理条例没 有收取管理费就入北京市户口的管理规定,这些人怎么如此轻易地获得了北京市户籍?请组织进行核查,并给全体村民一个交代。
(2)未经任何集体表决同意,叶春华承认个人擅自将麻子峪村东侧一块土地,该土地原为集雨工程及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蓄水池,批准给曹孟奇、曹剑锋用于建设农村住房的宅基地(有录音证据) ,并彻底毁坏了花费大量政府拨款建造的农村集雨工程及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蓄水池。此宅基现已被建设成住宅,并被挂在房产中介处230万元用于出售。有宅基地、已建住房照片和房产出售信息为证,详见附件xxx 。
五、利用权利之便,移花接木,贪污铁塔公司给予村集体的用于移动信号塔等设施设备建设用的土地使用费
2006年-2014年间,中国移动公司先后两次在麻子峪村北部山顶、东部山顶建设了两个移动信号增强塔和设备用房,占用了村集体两块土地,但村集体账户中只有设备用房费用6万,与其他类似情况 相差甚远,村集体再无此占地款项收入,与此同时叶春华自称他将东顶承包地流转给建设信号塔的人员并获利20万元,可是这么多年来东顶的实际受益人是叶春华从未改变过,叶春华有变相侵占村集体土地使用费之 嫌,请组织核查。
六、用公肥己,利用国家政策和职务之便,叶春华与其儿子分别成立农村合作社,骗取国家补贴,中饱私囊
为了显著增长周边群众的收益,带动村民发展,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国家大力支持村镇鼓励村民自发成立农村合作社,并给予农村合作社财政补贴。叶春华利用国家政策和职务之便,于2013年4月, 与其儿子叶海明同时分别在本村注册成立了“北京桃李天下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和“北京甜蜜硕果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两个农村合作社,叶春华、叶海明(叶春华之子)分别为2个农村合作社法人,合作社除法人以外 股东完全一致。经村民反映,除其亲属外,绝大多数村民均不知2个合作社存在,这两个合作社也未给村民经销一斤果品,并利用政策占有政府给予的化肥农药及果品经销上的补贴,这些补贴均进了叶春华父子腰包 。此外,其子叶海明为非农业户口,长期居住平谷城区,但每年从村里领取8000余元残联经费补贴。
这两个农村合作社在叶春华的操作下,成了名副其实的“一人社”、“空壳社”、“挂牌社”,村民称其为“父子社”,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和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有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等证明材料, 请组织一一核查。
七、横行村里,大搞一言堂
叶春华在麻子峪党支部书记上经营村里已多达32年之久,所作所为,罄竹难书,以上举报情况只为冰山一角。麻子峪村已成了他的后花园和自留地,大搞一言堂、俨然已是村土皇帝、当之无愧的“村 霸”,叶春华控制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坦言,所有的签字都是闭着眼签的,如果不签,叶春华会再换听话的人签。这么多年来叶春华执掌村委会,从未向村民公示过关于国家和政府给予麻子峪村在水 利设施、小流域治理、污水治理、修路的投资和各项补贴。各项投资项目都由叶春华指派给村外的人来施工,用施工外包的方式来隐瞒侵占补贴款的事实。随意乱用职权、贪污腐败、官商勾结、损公肥私,利用职权 为自己及支持者谋利益、捞好处,对不支持自己的人打击报复,将村集体财产视为自家财产,想卖就卖,随意处置,严重侵害了村民权益,违法违纪,严重影响了基层和谐、稳定,应即刻组织彻查,恳请组织对麻子 峪村这么多年来的财务进行审计清查国家和政府给予的麻子峪村的投资补贴款项,公开财务账务情况,也让每一位村民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给与的政策和关爱。
此致敬礼 !
部分证据材料附后。
检举人: 签名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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